交房日期一再逾期,购房者如何维权?

2018-08-27 程文叶


交房日期一再逾期,购房者如何维权?



对很多家庭来说,买房是件人生大事,有些家庭甚至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买一个房子,但买房之路崎岖,苦等几年开发商却迟迟不肯交房的事情屡见不鲜。面对此类问题,购房者该怎么办呢?

 

事件回顾


市民陈先生在2010年时购买了一套期房,当时交付了60%的房款,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,约定交房日期为2013年5月。在2011年中旬,开发商通知陈先生去缴纳剩余的40%房款。陈先生说,他当时去交钱,开发商还上调了房价,每平米涨了一千多元。虽然十分不满,但为了房子最终还是交了钱。

等到了交房的日期,可房子迟迟不见动静,陈先生询问开发商,对方却答复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交房。随后,开发商又与业主们签了一份购房协议,约定2015年9月交房。但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,到了2015年,房子竟然还是交不了,然后开发商又拿出了一份合同,上面不再提及交房日期,只是说从2015年10月1日到实际交房日期这段时间按照房款的21.6%赔偿违约金。

陈先生说,买这房子原本是打算给儿子当婚房的,可如今6年多过去了,连孙子都抱上了,房子却依然没给钥匙,交房遥遥无期,这让陈先生一家气愤不已。

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说,房子迟迟没有交是因为资金不足,所以一直停着工,此事目前正在协调中,需要等等。但具体要等多久,他们也不清楚。

 

律师说法


根据这类情况,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
1、如果该楼盘不具备预售许可证,即在商品房五证不都有的情况下,那么买卖合同无效,购房者可以诉至法院,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损失。

2、如果该楼盘具备预售许可证,即载商品房五证都有的情况下,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,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表明其并未实际履行合同,已经构成了违约,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,让开发商返还房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。